叶七同一条街的小贩都很熟,尤其是早餐铺的,一招手熟络地问道:“叶小七,你今天替谁跑腿啊?”
“快快快!”叶七擦了擦汗,叫道,“两份豆浆油条豆腐脑,我得赶紧给商老板送去。”
伙计也是个碎嘴子,爱管闲事,动作利落地包好了油条,打探道:“今天礼拜一,杜丹不是上学去了,商老板家里是来了客人啊?”
“嘿哟,您再磨蹭,沈老板的贵客都都要走人了!”
叶七把钱拍在桌上,揣着油纸袋,一股脑跑进院子。
他是从正门进的,第一次,只觉得头顶的金柱大门红得亮堂,门檐上还挂着两个红彤彤的大灯笼,一看就是杜丹的手笔。
比起叶家班以前住的四合院,沈伶秋的宅子更加典雅Jing致,斗拱飞檐,青砖玉瓦,有三间正房、四间耳房,大得不得了。
叶七想起了以前叶家班里听到的传闻,沈伶秋以前有个鼎鼎大名的捧客,具体叫什么他记不清了,只记得是个皇亲国戚,送了沈伶秋不少东西,说不定这四合院就是人送的。
叶七越想越觉得有理,原本渐渐熄灭的拜师之心,再一次死灰复燃。
王德鑫正香喷喷地吃着。他人西化的厉害,胃却坚定不移地向着中国,一碗臊子面下肚,身子马上热乎。
北方人不像南方人饮食Jing脍,吃得是用小麦粉做的碱水面,而非鸭蛋黄制成的面粉,因此口感更加柔韧有劲。
沈伶秋深谙饭局文化,知道盯着人吃饭是一件不礼貌的事情,只能适时开口,问道:“年坤从上海来,吃得了辛辣吗?”
“在国外待久了,只要有汤水的东西,我现在都爱吃得不得了。”王德鑫刚说完就想拿餐巾,摇头暗笑了一声,“我听马重云说,你们唱戏的要保护嗓子,难道没有忌口?”
沈伶秋捻着杯沿,悠悠地转了一圈后摆回桌上,“有的。”
他一年前才有的忌口,杜丹盯出来的。
适时叶家班刚散,沈伶秋赋闲在家,除却睡觉,便是和杜丹斗智斗勇。
“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凭Yin阳如反掌保定乾坤。”
某一日马重云登门拜访,看着躺在红木太师椅上的沈伶秋,唱罢后不觉道:“是说你舒坦好,还是自暴自弃的好。”
十三爷一杆王公贵族被捕,连带着沈伶秋也受了牵连,此人名为薄禾,是沈伶秋的头号捧客,清朝灭亡后被新政府逮捕,走上了断头台。
叶家班散一事虽是顺了政府倒戏班,成立剧院的号召,然而除却沈伶秋外,叶家班的叶春晗、锁屏堂的李琼枝还有四喜班的马重云都受邀去了人民剧院演出。
但在诸多后辈中,论名气,只有马重云的青衣能和沈伶秋一较高下,马的嗓音洪亮,沈的则细亮娇润,唱工方面各有千秋。
两人的捧客中不罚文采斐然者,时常在《立言画刊》中笔诛墨伐。
马重云的捧客嫌沈伶秋太会找“俏头”,将一些墨守成规的“大路活”改得面目全非。
“就《宇宙锋》而言,这本是一出青衣应工的戏,沈伶秋却擅作主张地改了前辈的唱法,加了身段和表情,活生生地变成了花旦的玩意儿!”
沈伶秋的捧客便还击道:“马重云的赵艳容冷若冰霜,一手抱肚,若非剧院门口贴着《宇宙锋》的海报,只怕在场的诸位以为来到了《三娘教子》的现场。”
然而,不论捧客如何踩捧吹嘘,分毫不影响两位老板的交情。
只不过后来京城最大的沈党薄禾——前清王爷——倒台,连带着一杆沈党都销声匿迹了许久,偌大的京城似乎变成了马重云一人的舞台。他多去新式的大剧院,偶尔才回到旧式的剧场唱一两天。
“你是不晓得,叶春晗的海报贴的到处都是,好像还真变成了个红角,要是你再不出现,紫禁城里就真没你沈伶秋的位置了!”
马重云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外界都将他和沈伶秋比来比去,他自己倒是不在意,毕竟这玩意儿各人有各人的特色。沈伶秋有武工底子,在身段上做的比他更好,而马重云则是昆曲出身,论唱工则是别有风味,彼此间亦兄亦友,互相提点进步。
“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凭Yin阳如反掌博古通今——马大爷改好的唱词,到你这又给改了。”沈伶秋起身一笑,“马老板,久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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