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速 -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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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时安死了。

    沈逸宁从手机新闻网站得知这件事时,在街上呆伫了半分钟,直至街边一辆白色轿车不耐烦地冲他鸣笛才缓过神。而后他紧攥手机,快步往住处走。

    冬春交接时天冷风大,沈逸宁怕冷,一件厚实的棉衣不离身,将他裹得全不透风——可纵使这样,他还是感觉冷风几乎要抓住他的脖子,将他身体连带骨骼整个拧碎。

    他越走越快,忽然被脚下个空易拉罐绊了一下,险些摔倒。他撑着路旁一个垃圾桶勉强扶稳,停顿数秒勉强才稳住心神。

    沈逸宁并没有险些杀了顾时安的逃命自觉在。他甚至就揣着枪明目张胆回了趟别墅,毫不客气地揣走顾时安书房里几块名表,连带衣服和自己的银行卡证件打包带走,而后便在城中村租了个便宜的单间将就住了下来。

    他并不想隐藏行踪。事实上,沈逸宁也知道自己藏不住,索性便不费那些心思,在外头能待一天是一天。

    沈逸宁当年大学上了一半家里便横生变故,没领到毕业证书。他不想跟顾时安再扯上些什么关系,于是那几年的工作经验也不能往简历上写。所幸他脸长得好看,顺利地被住处旁边的小饭馆老板娘看上,便安心在饭馆里当个传菜跑腿的,连带着饭馆生意也好了不少。

    回到城中村,沈逸宁向饭馆老板娘告了个假后便径直回家,开门反锁,躺在床上想睡觉。

    房间里的床是张双人床,对于在笼子里睡惯的沈逸宁来说有些过于大了。平时他都是挨着墙,将被子紧紧套牢,让熟悉的禁锢感浮现后才能睡着。

    可是今天哪怕他已经作足了全套准备工作,还是反常地清醒。

    他就在这不自然的清醒与亢奋里一遍一遍地反复回想起他射向顾时安的那三枪。

    第一枪射在左手手臂,流血很多,但是不会致命;第二枪在肩膀,离脏器还有一段距离;第三枪射在胸腹,但是他应该已经避开了重要器官。况且他还在逃走之前打碎了高窗的玻璃,按理说,医生和守卫很快就会来急救。

    那到底是为什么?

    脑子里各种细节和场景搅成一团乱麻后再也理不清,甚至让他其他的记忆也愈加混乱起来。

    沈逸宁猛地从床上坐起,走到洗手台胡乱洗了一把脸。洗手台上的镜子表面早已污渍一片,模模糊糊地反射出他白得可怕的脸和脖子上紧紧依附的荆棘纹身。

    他领了工资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医院问能不能洗纹身,可却被告知那儿血管多皮肤薄,就算洗了,疤痕也会比纹身更明显,他这才打消这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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