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前后他失去痛觉。司马带着青紫斑驳踽踽行路,一径成长起来,因为不觉痛,所以更没法规避劫难。摔断肋骨,跌折胳膊,刮破脸颊。人民医院挂吊瓶的护士姐姐都认识他:又来啦。他面无表情,满身都曾扎过绷带。他常常吊着一只手臂或僵着一条石膏腿,坐在轮椅上,被他哥推到外面晒太阳。朗哥说,我看你是跟医院有缘了,急诊的都要被你累死了。下次你能不能有点正常的病痛,到哥哥那里坐坐啊。司马眼光看着地面说,可是哥,你看的是妇科。
他生性很安分(懒),可他生在一个不安分的世界,随时有天外横祸,取人性命。但他毫无感觉,是而不惊不惧,危险事体一任去做,养就一副笃静心神,一张不悲不喜,凤眼垂诵面,血光一映之下万倍惊艳。在外人看来他简直天生恶种,什么都未怕过。拳脚我是见过的,刀我是见过的,枪我是见过的。你还有什么东西,能让我觉出痛来的呢。尽管拿出来吧。没有痛觉的司马冷眼觑着人间,世界法则于他无物。直到成年许久之后的一个夏夜,他返家,西装外套撂在地板。他告诉他哥:我谈恋爱了。他一情绪波动就会用拇指指甲去掐其他四指的指腹。虽然他也不会有什么感觉,不过既然他这样做,就很有点鬼迷心窍小鹿乱撞的意思了。
朗哥调台,看晚间新闻。他说,咦,很好啊。什么时候带回家来看看。
司马说啊真的吗?我我我……他开始垂首嗫嚅,将手背贴在颊上,好似给脸上飞红降温一样。朗哥一震,想天啊我弟今晚真的是太不对劲了。他细细看他。
二啊。朗哥冷静地指出。你身上好像被人捅了一刀诶。
啊?啊,怪不得我觉得头昏呢……
司马在失血过多昏倒之前想的是,我要做个好人。我再也不打架了。我喜欢他可是他喜不喜欢我呢。应该是喜欢吧,不然他怎么会捅我一刀呢。
司马第三百次光荣入院,护士小姐姐们跟他都太熟太熟了。而且自从司马小朋友长成司马大宝贝之后,她们每次都在怀疑靠北他是不是喜欢我才天天斗殴进医院。其实不是的,她们都想太多了,司马长这么好看,又忧郁,明显是个gay佬啊。他还是一个没事的时候就歪着,数自己细瘦手臂上,多道浅浅伤疤的一个可爱gay佬。
不过这几天他一直在闹:我要出院!我要去找他!朗哥说你省省吧。你被捅到肾了你知道吗!要是抢救得再晚一点,作为男人的尊严就要没有了呀!
司马安静下来,搂着一只枕头躺平问他哥,捅到肾怎么了?为什么为什么?
嗯——肾没用了的话,你连撸都会肚子疼。……哦我忘了你不会疼的。
司马非常乖巧。撸是什么。
朗哥一脸慈爱地看着他。就是一件很寂寞但是很快乐的事。不要问了好吗,现在既然你已经找到了女朋友,你也就不需要做这种事了。
可是我找的是男朋友。
朗哥一阵沉默。也差不多吧。稍微,稍微有点差别。但是吧,哥支持你,现在这个社会需要包容,love&peace。再睡一下吧,我回家给你煲汤。多吃多睡伤口才能尽快好。哥爱你。
拐出病房朗哥哭了。你妈的。他赶紧打电话给男朋友:曹大!完蛋了我弟也是死gay!
曹大少在那头说嗯这不是很正常吗。你先别急,我弟跟我说,他昨天犯了个事,特别有意思。
什么事能比我弟被人捅了有意思吗。
啊?哪个捅?用什么捅的?捅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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