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大家面面相觑时,教室后门被推开了,背着吉他的长发少年旁若无人地走进来,意态潇洒率真,笑嘻嘻地朝辅导员拱拱手:“对不起老师,对不住同学们,来晚了——这里是经济一班吧?”
辅导员愣了愣:“那同学你先自我介绍一下吧。”
“说什么啊?”
“呃,就说说你的基本情况,兴趣爱好人生理想之类的,方便大家认识你……”
于是少年走上讲台,把吉他放下来,伸手拢了拢额前过长的头发,露出清爽明亮的眉眼,语出惊人:“大家好,我叫阮长风,本地人,偶像是普鲁亚克和海明威,我觉得这个城市已经彻底堕落了,我的梦想是背着吉他周游世界,希望能像chris andless那样流浪,我认为男人唯一值得的死法是死在寻找的路上。”
时妍惊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真的好尴尬啊……”季唯小声对时妍吐槽:“我没听清,他说他叫什么来着?”
“阮长风,”时妍在闺蜜耳边一字一字地重复他的名字:“阮长风。”
那年阮长风十八岁,像一只刺猬,怀着对现实满腔不满,追逐着连自己都说不清楚的东西,中二病晚期,药石无灵。
当时班会上的绝大多数正常人都觉得这个男孩子大概没救了,如果有机会见他父母,应该想办法劝二老趁年轻再生一个。
可那个瞬间对时妍来说很重要,自由飞扬的少年照进了她死水般晦暗的生命,像神明点亮了太阳。
时妍的人生中有三个值得记住的瞬间,不过后来她全都忘了。
时妍第二次见到阮长风已经是数月后了,数百人一起上的思政类大课,算是现在时妍和季唯为数不多能一起上的课。
那天季唯有社团活动要参加,所以拜托时妍帮她占座,这件事时妍轻车熟路,早早去教室占定了最后一排靠近后门的位置。
一直等到上课,季唯也没赶过来,不过这门课的老师仁慈,从不点名,所以也无所谓。
时妍摊开作业本写了两道题,身旁的椅子微微一沉,已经坐了一个人。
是阮长风。
不需要侧头去看,时妍已经知道身旁坐的人是阮长风。少年身上好像有种奇怪的磁场,能让时妍把他从人群中分辨出来。
“同学,老师点名了吗?”阮长风悄悄问她。
时妍感觉他的鼻息热热地喷到耳畔,还没来及说话,耳朵已经悄悄红了,摇摇头:“没有。”
“那就好。”阮长风把他面前的书拢了拢,往时妍面前一推:“你的书?”
这几本书是用来帮季唯占座的,不过现在座位都让阮长风坐了,时妍没多说什么,默默把书收了起来。
阮长风从包里掏出一本漫画书开始看,时妍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继续开始写数学题。
阮长风刚看了两页漫画,余光瞄到她奋笔疾书,终于想起来自己的高数作业也没写,拿出习题集,然后又找时妍借草稿纸。
时妍撕下来一页给他。
“同学你写完了吗?借我抄抄?”阮长风继续蹬鼻子上脸。
“我们的书不一样……”时妍翻过习题集的封面:“我们不学高数的。”
“喔你是数学专业的。”阮长风腆着脸说:“那能不能帮帮忙?”
“大一上的高数还挺简单的吧,好多高中都学过。”虽然这样说,时妍还是接过他的习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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